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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35号新沂项目(江苏新沂拆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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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35号新沂项目(江苏新沂拆迁规划)摘要: 12月28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江苏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新闻发布会,发布9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目录1.支持起诉解“薪”结,枫桥经验纾企困——徐某等101人与某建筑劳务公司等三公司追索劳...

12月28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江苏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新闻发布会,发布9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目录

1.支持起诉解“薪”结,枫桥经验纾企困——徐某等101人与某建筑劳务公司等三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2.根治欠薪齐行动,支持起诉解忧“酬”——赵某等81人与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支持起诉案

3.千里奔波促调解,支持起诉解民忧——戴某等51人与赵某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4.支持仲裁护薪资,老牌酒店获新︼生——吴某等33人与某酒店工资、经济补偿纠纷支持仲裁案

5.节前拿到“定薪丸”,28人过好年——盛某等28人→与某园林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6.为〖农民工讨薪“撑腰”,为企业经营 “护航”——方某等4人与某建设公司、毛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7.离婚后频遭“家暴”,支持起★诉助维权——訾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

8.事『实孤老无人养,意定监护解困局——许某与徐某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

9.撤销监护人资格,残疾女孩寻新家——某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支持起诉案

案例一

支持起诉解“薪”结,枫桥经验纾企困

——徐某等101人与某建筑劳务公司等三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2023年初,徐某等101名来自贵州、陕西等地江苏135号新沂项目的农民工先后到江苏省宜兴市江苏135号新沂项目的三家建筑劳务公司打工,在建筑工地从事砂浆、泥瓦等工种。3月份,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三家公司经营困难,拖欠徐某等101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35万余元。徐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向宜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该局指引下,徐某等人向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徐某等人均为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匮乏,务工收入系家庭主要生活来源,徐某等人多次去公司讨薪未果☉,情绪激动,甚至有提出要自杀等过激行为。检察机关一方面引导农民〓工依法合理维权,缓解对抗情绪,另一方面及时调取公司员工花名册、工资结算清单等材料,一一核实101名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和应得工资情况,固定证据,查清事实。查明,截至2023年3月,三家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徐某等10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5.35万元。2023年3月15日,徐某等101名农民工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宜兴市人民①检察院也于当日发出支持起诉书。

宜兴市人民法院受案后,检察机关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商处理意见,共同开展调解,促成涉案公司与徐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一方面,鉴于三家公司ㄨ和务工人员面临的实际困难,调解协议确定江苏135号新沂项目了分批还款方案,给公司以持续发展的机会,避免因一次性还款而严重∴影响经营发展,同时也能保障务工人员的家庭生活需要;另一方面,调解协议约定,若公司不按时还款,徐某等人可就未支付的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对公司形成约束力。至2023年7月,三家建筑劳务公司已付清拖欠的全部农民工工资。

该♂批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通过设立咨询台、分发宣传手册、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向农民工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理性讨薪。同时走进案涉企业,宣讲建筑劳务行业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提高用人单位规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强法律指导和情绪疏导,发挥支持起诉作用,帮助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在支持起诉后,检察机关主「动推进案涉劳资纠纷化解工作,准确区分用工企业是经营困难还是▂恶意欠薪,在兼顾农民工诉求与企业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促使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督促执行到位,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涉农民工权益的群体性事件,促进当地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二

根治欠薪齐行动,支持起诉解忧“酬”

——赵某等81人与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2021年3月,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淮安市淮安区某乡镇的农房改造工程,该公司又将部分劳务项】目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再将工程转包给王某等包工头。2022年1月至11月,赵某等81名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王某等人在案涉工地做工。工程完工后,建设公司、劳务公司☆均未及时足额支付赵某等工人工资,欠付工资共计约100万元。

2022年11月,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社局在联合开展根治欠薪攻坚专项行动中,调查发现上述欠薪情况。部分农民工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检察机关予以支持起诉。淮安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后,立即启动联动救助机制,抽调干警与々人民法院、劳动监察大队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调查核实案情。工作组组织工人建立微信群,通过约谈用人单位、调取工人名册及工资表等ζ资料、组织各方质证等方式,最终认定欠◆薪数额为976947元。随后,因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对偿付责任有分歧,各方未达成和解协议。

2022年11月17日,赵某等81人向淮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了分包单位的直接责任和总承包单位的先行清偿责任,某建设公司应对赵某等人被拖欠的工资先行清偿。2022年11月25日,淮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某建设公司依法对拖欠的工资承担先行清偿责任,该公司清偿后有权向其江苏135号新沂项目他责任主体追偿。判决∑生效后,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某建设公司沟通,敦促其履行判决义务。截至2022年12月2日,976947元工资款已全部汇入81名农民工个人账户。

农民工讨薪问题通常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极易引发群体信访事件。检察机关联合法□院、人社等部门建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工作站,在年关岁末开展专项行动,及时介入农民工讨薪纠纷,以支持起』诉为抓手,帮助农民工打赢官司,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检察机关以综合履职为导向,汲取“枫桥经验”,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在推动农民工与企业矛盾化解的同时,对后续执行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三

千里奔波促调解,支持起诉解民忧

——戴某等51人与赵某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2018年至2022年期间,南京市六合区居民赵某在邻区召集当地农民工戴某等51人从事电子零部件加工,按件计薪,但在工资结算时赵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部分工资未∮给付。经多次催要,赵某向戴某等51名农民工出具了欠条,后戴某等人索要工资却联系不上赵某,经多方打︾听得知赵某可能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

2023年3月初,戴某等51名农民工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赵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六合区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发现案涉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难,且农民工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支持起诉,遂依托与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线索移送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依法予以受理。经深入调查发现,51名农民工均为零散用工,诉讼能々力弱。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固定的劳动场所。另查明,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羁押于一千公里之外的陕西省某看守所,不能到案参加诉讼。考虑到案件特殊情况,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帮助51名农民工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结合农民工在手证据较为薄弱,且愿意接受调解的实际情况,2023年3月17日,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六合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律师共同赴陕西省某县看守所,与赵某开展谈话。赵某承▲认其与51名农民工存在劳务关系,愿意尽快支付工资。在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见证下,赵某与代表原告的法律援助律师签订了调☉解协议,同意在2023年12月底前将51名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应原告的要求,六合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近年来,农民工居家代工已成为一种新型用工模式,具有灵活自由、随意便捷的优势。但该类『型工作模式往往建立在劳动者与雇佣者双方互信的基础上,若未签订书面合同,一旦遇到纠纷,农民工维△权困难。检察机关通过帮助农民工整理固定证据、提供精◥准法律咨询服务等实质性举措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提升农民工的诉讼能力。根据具体案情,制定最优方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ㄨ在原、被告之间的“信息纽带”和“矛盾化解疏导器”的作用,以最小成本快速、便捷地处理复杂矛盾,真正做到为劳动者减轻诉累,实现案结事了,彰显民事检察担当。

案例四

支持仲裁护薪资,老牌▓酒店获新生

——吴某等33人与某酒店工资、经济补偿纠纷支持仲裁案

2002年至2022年期间,吴某等33名农民工在常州某酒店从@ 事保洁员、服务员、厨师等工作。2023年初酒店出现经营亏损,面临城投公司 ,拖⌒欠吴某等33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42万元。因讨薪无果,吴某等33名农民工在网上举报某酒店拖欠工资情况。因该酒店系当地知名老牌民营酒店,城投公司 和拖欠工资的信息引发较大网络舆情。

2023年3月1日,吴某等33名农民工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仲裁。钟楼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向吴某等人了解情况、实地走访酒店、调阅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欠◣付工资清单等,查明33名农民工多数系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因被拖欠工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33名农民工有半数系在酒店工作10年以上的老员工,酒店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需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但欠缺支付能力。经审查33名农民工集体缺乏法律知识及诉讼能力,符合支持劳动仲裁条件,遂于2023年3月22日向钟楼区劳动仲裁委发出支持仲裁意见书。

经仲裁裁决,全部支持了33名农民工242万元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生效后,检察机关积极◢与酒店所在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建议街道办事处加大力度,做好根治欠薪“最后一公里”工作,并多次约谈酒店负责人,督促其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劳动仲裁裁定。最终,酒店于2023年6月将242万元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全部支付到位。

同时,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该酒店地处市区繁华地段,周边商圈、广场配套设施齐全,具备一定的经营优势和继续发展条件。酒店为融资于2021年与某村民委员会达成资产转让协议。钟楼区人民检察院遂与某村民委员会联系,跟进酒店资产转让及处置事宜。经多方协商,现某村民委员会已启动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其他优质餐饮企业进驻酒店,再度激发酒店的经营活力。

工资足额发放ζ是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检察机关坚持将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结合,以支持仲裁、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全面履行仲裁裁决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农民工利益,又牢固树立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意识,积极与有关部门形成共促民营企业发展合力,护航民营企业长远发展。

案例五

节前拿到“定薪丸”,28人过好年

——盛某等28人与某园林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盛某等28人从2020年起,在某园林公司分包的项目工地上从事瓦工工作。施工过程中,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工资款,经过对账,仍拖欠劳务报酬23.2万元。

2022年8月,盛某等28人向海州区人ζ 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及众多农民工,年龄介于50岁-70岁之间,法律知识及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立案受理。经逐一核实各农民工与某园林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及应得报酬情况∩,查明2020年至2022年,某园林公司共拖欠盛某等人23.2万元劳务报酬。

江苏135号新沂项目(江苏新沂拆迁规划)

2022年8月22日,盛某等28名♂农民工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同日发出支持起诉书。诉讼过程中,海州区人民法院和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又多次做调解工作未果。海州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0日作出判决支持28名农民工的诉请。

判决生效后,某园林公司没有主动履行判决。强制执行后,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和海州区人民法院多次沟通,建议加大执↙行力度。2023年春节前☆夕,终于将款项执行到位发放给农民工。同时,面对春节前疫情散发情况,检察官们还对盛某等部分特困农民工进㊣行慰问,送去药品和生活物资。

为解决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在权益受损及法律诉讼中面临的急迫困难,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同时,创新运用司法途径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牵头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成立弱势◆群体保护中心,会签《关于发挥多部门联动,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意见》,强化线索移送机制,开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联动帮扶弱势群体,通过“检察+行政+社会”为弱势群体提供综合大保护,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案例六

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为企业经营 “护航”

——方某等4人与某建设公司、毛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2020年5月,某建设公司将承包的部分装修项目№违法分包给毛某个人施工。2021年6月至12月,毛某先后招用方某、杨某等4人施工,口头约定工资为240元/天。其中,方某等3人进行了用工实名登记,工资由某建设公司根据打卡情况按照160元/天先行结算,剩余工资待工程结束后由毛某一次性付清;杨某未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工资全部㊣ 由毛某待工程结束后结算。施工结束后,毛某向4人出具了共计74640元的工资欠条,后方某等4人与毛某失去联系。

2023年1月,方某等4名农民工向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高港区司法局将线索移送至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通过核实工资数额、走访建设公司及施工现场等方式,查明毛某拖欠方某等4名农民工工资数额实际为34640元,其余40000元系毛某向方某的个人借√款。同时发现某建设公司未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登记制度,施工现场除实名制通道外,还有其他道路供员工进出。

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某建设公司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毛某,应当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遂于2023年2月15日支持方某等4名农民工向高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之诉。同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某建设公司存在的违法分包、对部分农民工不实名制登记等情形,向该公司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2023年3月13日,方某等4人与某建设公司、毛某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由毛某向方某∞等4人支付拖欠工资款,某建设公司对毛某拖欠的工资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2023年10月9日,方某等4人收到了某建设公司代为支付的工资款。

我国《建筑法》明令禁止违法分包,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实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但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作业过程中,违法分包、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等情形仍时有发生,极易引发工资拖欠问题。在办理建筑行业违法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支持起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在查清违法分包事实并核实劳动报酬数额的基础上,及时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并积极促成劳资双方和解。同时,针对调查核实中发现的建设公司经营中存在的违法、不规范情形,依法向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切实做到一手为民护“薪”,一手助企发展。

案例七

离婚后频遭“家暴”,支持起诉助维权

——訾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

訾某与陈某原系夫妻关系,2008年10月经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陈某多次在訾某工作单位、上下班途中及其父母家中等地对其实施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2022年9月15日,訾某因陈某殴打致使全身多处受伤,公安机关对陈某进行教育警告,但之后陈某仍※多次跟踪訾某,对其谩骂、威胁,并扬言要杀害訾某及其亲属。

2023年2月28日,訾某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陈某殴打、侮辱、恐吓訾某及其亲属;禁止陈某︾接触、骚扰、跟踪訾某及其亲属。同日,訾某向新沂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通过询问当事人、走访证人、调取报警及出警记录等方式,查明訾某与陈某离婚后,陈某多次对訾某实施暴力的事实。虽然陈某对訾某实施的“家暴”行为◥发生在二人离婚后,但《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〇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即基卐于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应被纳入家庭暴力之中,受法律约束。检察机关认为,訾某遭受了家庭暴力且面临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求理应得到支持,于当日发出支持起诉书。

支持起诉书送达后,检察机关与法院充分沟通,并参与案件调解,进一步对陈某释法说理,陈某承诺不再对訾某实施暴力行为。2023年3月2日,新沂∑ 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陈某对訾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禁止陈某骚扰、跟踪、接触訾某及其相关近亲属。

部分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法律意识及取证能力薄弱,难以独█立完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举证责任。检察机关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准确适用法律,在最短时间内帮助被家暴受害者收集梳理遭受家庭暴力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证据,并全程跟踪案件》办理,有效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利。

案例八

事实孤老无人养,意定监护解困局

——许某与徐某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

许某早年离异,与前妻徐某甲育有一子,其子自幼随母生活且已改△随母姓,更名为徐某乙。2022年12月,许某独居在家突发脑梗,被当地居委会发现并送医治疗。许某经救治后丧々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当地街道将其安排在一家老年公寓接受照料。许某系低保户,除低保外并无其他收入,且因脑梗忘记银行卡密码,老年公寓费用被长期拖欠。因许某无人赡养陷入危困状态,当地居委会通过派出所联络上徐某乙,但徐某乙明确拒绝赡养许某,此后居委会再无法与徐某乙取得联系。许某在居委会的协▅助下,拟提起民事诉讼让徐某乙承担赡养义务,但因徐某乙自幼改随母姓,数十年前户籍档案记载不够完善,难以证明父子关系,起诉遇到障碍。

2023年2月10日,许某在居委会的帮助下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受理后,迅速为许某提供国家司法救助以缓解其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并通过调取原始户籍档案、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许某与徐某乙确系父子,同时也发现徐ζ某乙现已无法联系且不知去向。检察机关认为,许某的赡养义务人下落不明,属于“事实孤老”人员,即使提起诉讼也不能实质性化解其老无所依的危困局面。为更好、更快速地保护许某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许某及当地街道、居委会多次沟通,充分释明《民法典》确立的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提议双方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从根本上解决许某生活无人照管、事务无人代理等养老◆难题。

2023年3月10日,在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的见证下,许某与居委会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在许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并在许某生活不能自理期间代为办理个人事务。同时,经检察机关主动多次沟通,协议签订当日,某银∴行上门为许某提供服务,通过城投公司 便捷程序重置了银行账户密码,居委会顺利为许某取出低保收入,支付拖欠老年公寓的费用。支持起诉案件办结后,天宁区人民检察院还向政府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加强对“事实孤老”的综合救助。

“事实孤老”是一类特殊的老年人群体,他们因子女下落不明而长期缺乏照料,更容易陷入危困处境。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缓解失能低保老人的生活困境,充分发挥《民法典》确立的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价值,引导并见证老人与基层组织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彻底解决了今后的养老难题。同时,检√察机关强化社会治理,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关注并探索解决“事实孤老”养老难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案例九

撤销监护人资格,残疾女孩寻新家

——某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支持起诉案

2021年5月,南京市雨花台区某社区居委会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反映,29岁的社区居民陈某甲系三级精神残疾人,几年前搬至外地生活,最近突然被外地救助站送回社区,且病情恶化,无法自理。社区将陈某甲送至医院救治,并立即联系其父亲※陈某乙,要求其承担对陈某甲的︽监护职责,但陈某乙予以拒绝,甚至不愿配合社区为陈某甲申请医保和紧急救助。某社区居委▃会希望检察机关能通过法律手段为陈某甲维权。

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调取了陈某甲的个人信息、户籍资料和相关报警记录,并奔赴陈某甲在外地的暂住地、救助站、物业公司等地调查走访。查明:2019年至2020年9月期间,陈某甲与其父陈某乙一同居住于外市某小区,当时病情较轻,生活基本自理,能够与邻居正常交流。2020年9月,陈某乙突然将名下唯一房产出售,所得款项部分用以还债,部分用途不明。房屋出售后╱,陈某甲就没有了固定住所。小区居民■反映,陈某乙一直有酗酒习惯,平时对陈某甲照料就不到位,房屋卖掉以后更是对陈某甲不管不顾,经常能看到陈某甲手持啤酒瓶或刀具∞等危险物品,独自在小区内游走或躺在小区草坪上无㊣ 人照管。陈某甲的精神疾病症状也出现明显恶化,开始产生割腕等自残、自杀行为,身体虚弱不堪。

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乙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侵害了陈某甲的合法权益,其不应当也①无能力继续担任陈某甲的监护人。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又联系到陈某甲的大伯等其他近亲属,但无人愿意照料陈某甲今后的生活,遂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议陈某甲户籍所在地的某社区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保障托底作用,通过诉讼方式ㄨ变更社区居委会为陈某甲的监护人,最大限度保障陈某甲今后的生活和治疗。

2021年11月5日,某社区居委会起诉至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请求剥夺陈某乙的监护权,改由社区居委会担任陈某甲的监护人。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2022年4月7日,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撤销陈某乙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某社区居委会担任监护人。判决生效后,某社区居委会立即以监护人身份为陈某甲办理了医保等社会保险并申请特困补助,从根本上保证了陈某甲后续治疗和生活费用。目前,陈某甲在社区居委会监护下病情稳定,身体及精神状态恢复良好。某社区居委会还承诺,待陈某甲好转出院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育课程或就业机会,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关切民生民利的重要体现,其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弱势群体中很多均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难以在诉讼过程中独◎立、充分围绕法定起诉条件收集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在支持起诉程序中,检察机关可运用调查核实手段查明事实,核查证据,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帮助。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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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819848本文地址:/x39mrq/post/22915.html发布于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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